南宫NG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中信投资控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一般项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 用机械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矿山机械 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 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黑色金属 铸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 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 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海上风电 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 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海 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 工程平台装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 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供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燃气经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注: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登记已经完成,尚待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主要从事矿山及重型装备、工程成套、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装备等领域的大型设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及关键基础件的开发、研制及销售,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可为全球客户提供矿山、建材、煤炭、冶金、石化、有色、电力(核电、风电、水电、光伏)、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航空航天及其他领域的大型化、重型化装备,包括物料试验、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工程成套、备品备件、运维服务等业务;拥有大型矿用磨机、破碎机、高压辊磨机、立式搅拌磨、提升机、回转窑、大型重型铸锻件以及海上风电单桩、塔筒、导管架、液压打桩锤、嵌岩桩钻机、汽轮机、发电机、高安全/超高压、超高倍率/宽温域储变电电源系统、集装箱式电池储能系统、特种机器人、智慧煤炭平台和智慧矿山平台等标志性产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1)2021年 5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2021年 5月 31日,中信有限出具关于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批复文件。2021年 6月,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2022年 3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 6月,公司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3年 6月 18日。
(3)2023年 3月 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2023年 3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相关议案。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2023年 5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4年 6月 18日。
(5)2023年 6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针对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合计 18,000万元,相应调减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100,846.28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82,846.28万元。
(6)2024年 2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 2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原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 2024年 9月28日。
(7)2024年 3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议案。
(1)2023年 7月 7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2023年 9月 28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1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及主承销商于 2024年 6月 20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等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公司及主承销商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有 4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上增加该 4名投资者,并及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2024年 6月 20日至 2024年 6月 25日 08:30 前,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 261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合计 261名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可联系到的前二十名股东 20家(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3家、证券公司36家、保险公司 14家、其他机构 158家。
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核查,《认购邀请书》中主要包括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时间与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等内容,《申购报价单》中包括了申报价格、认购金额、认购对象同意按照发行人最终确认的发行价格、认购金额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内容。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本次发行发送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对象范围以及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等文件的规定。
除中信投资控股属于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信有限控制的关联方之外,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024年 6月 25日(T日)08:30-11:30,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收到 29名认购对象递交的《申购报价单》。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除 1名投资者因晚于规定时间发送全部申购文件,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外,其余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山东三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三 足天富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28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公司和主承销商确定以 3.45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240,134,144股,认购总金额为 828,462,797.65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15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认购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255,698,395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确定方式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82,846.28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3.24元/股和 400,000,000股的孰低值,对于不足 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1,301,825,787股(含本数)。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240,134,14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28,462,797.65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 6月 2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3.24元/股(即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45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6.48%。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8,462,797.65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2,484,371.91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978,425.74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中信投资控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根据 2024年 7月 2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4ZZAA5B0469),截至 2024年 6月 28日止,中信建投已收到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828,462,797.65元(大写:捌亿贰仟捌佰肆拾陆万贰仟柒佰玖拾柒元陆角伍分),所有投资者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根据 2024年 7月 2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4ZZAA5B0470),截至 2024年 7月 1日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40,134,144股,发行价格 3.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462,797.65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484,371.91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5,978,425.7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40,134,144.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575,844,281.74元。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 240,134,144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高新科技产业、房地产业、旅游服务业、工业、商业、生物医药业 的投资;新技术的开发、推广、转让、服务;资产管理;进出口业 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8,985,507股,股份限售期为 18个月。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开路 3号科技创新 园 A35-A167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开路 3号科技创新 园 A35-A167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0,144,927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河洛路 202号天元自 贸港 11号楼 10楼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河洛路 202号天元自 贸港 11号楼 10楼
以自有资金对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创新 创业企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 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9,275,36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对外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产权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 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8,695,652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与运营;企业并购重组 投资策划,投资咨询(需专项审批的除外),财务顾问,企业重组 兼并顾问及代理;受托资产管理;项目开发的投资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8,695,652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荟城路 506号 6号楼阳光创新投资中 心 1501-2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 3-23号历下总部商务中心 E座山东 国惠集团九层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8,695,652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除中信投资控股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除中信投资控股外,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交易。除已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里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中信投资控股及其关联方与中信重工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未完)
Copyright © 2002-2025 南宫·NG28(中国)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版权所有